35个部门领走各自禁毒任务做得不好可能收到省禁毒委的“问责函”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
本报讯
我省某区日前因推行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进度缓慢,收到了省禁毒委一份措词严厉的“问责函”。这是今年省禁毒委发出的第二份问责函,今后这样的函还将增多,因为禁毒委35家成员单位都已领到了各自的禁毒任务,而问责制是督促他们认真履行职责的有效措施。 据悉,日前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《浙江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》的通知,进一步明确了我省35家禁毒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。同时,我省还建立了与禁毒形势相适应的工作体制和保障机制,即以禁毒委体制为保障,促使我省禁毒工作进一步社会化。 省禁毒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蔄牛解释说,许多人认为禁毒是公安机关的事情,导致一些单位的职能得不到充分、有效的发挥。而事实上,禁毒不仅仅是治安问题,还是社会问题;也不仅仅是吸毒贩毒的问题,还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,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,都将造成整个禁毒系统的垮塌。如今,工作职责的明确以及禁毒委体制的建立,意味着35家单位将在禁毒委的统一协调下,各自领走各自的任务,共同打好禁毒这场人民战争。 领走任务后,做不做、有没有做好,将直接影响禁毒工作的成效。蔄牛说,领导述职和省禁毒委问责制将是两个有效的监督手段。当禁毒成员单位尽职不到位、出现严重问题,或在执法中出现严重纰漏、导致严重后果的,省禁毒委将考虑发出问责函。 今年11月20日,省禁毒委就对某区的禁毒工作实施问责。至2007年10月底,该区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人员40%没有坚持治疗,而10月份日平均服药脱失率也达到了40%。问责函直接指出,该地区在推行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中“领导重视不够,部门配合不力,办法措施也不多”。据悉,这份函将导致该区在平安考核中被扣5分,很可能与先进“无缘”。 |